數字音樂產業亟須破解四大難題
“中國數字音樂市場的現狀可謂內憂外患,而縱覽全球數字音樂市場,由于我國互聯網數字音樂無法得到有效的版權保護,數字音樂競爭力大大落后于其他國家。”這是在近日舉辦的全國政協“促進音樂產業健康發展”專題調研座談會上,來自北京太合麥田音樂文化發展公司、北京鳥人藝術推廣有限公司、巨鯨音樂網、新浪音樂等在數字音樂界頗具影響力的企業或公司的當家人,就我國當下數字音樂發展現狀所發出的集體感嘆。大家一致認為,發展我國數字音樂產業不但需要具備良好的外部環境,行業自身也要總結不足,創新思路。
盜版DVD等音像制品的違法銷售,未經授權的網絡數字音樂的上傳、下載等非法傳播行為屢見不鮮、屢禁不止,成為制約數字音樂產業發展的瓶頸
近年來,隨著信息化技術的不斷普及,以互聯網為載體的數字音樂市場發展十分迅速,數字音樂以其獨特的優勢,正在構建音樂市場新的格局。但在此過程中同樣也暴露出一些比較嚴重的問題,而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盜版現象屢禁不止。“自在線音樂市場開始,盜版問題就伴隨而生,并嚴重影響著在線音樂市場的發展,成為整個數字音樂產業發展的最大瓶頸,這其中,互聯網的便捷性成為在線音樂盜版猖獗的最主要因素。”巨鯨音樂網董事長陳戈表示,“在互聯網領域,數字音樂版權的保護在國內提出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但基本上都是無疾而終,這里面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版權的保護沒有跟互聯網用戶的根本利益掛鉤。”
當前,我國互聯網用戶增長迅速,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管理局統計數字,截至去年3月底,中國網民數量達到4.77億。為何在如此高的用戶基數前提下,數字音樂依舊不能產生收入呢?在新浪音樂總經理謝國民看來,其根本原因就是版權的問題,而這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盜版內容太多,這源于技術發展和法律規定滯后;二是需求問題,盜版內容品質差,用戶不需要高品質的服務才不愿意付費。謝國民認為,音樂行業未來發展的方向在于數字音樂,中國互聯網數字音樂用戶占世界前列,只要解決了版權問題,數字音樂帶來的收入未來幾年就可能出現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增長,前景十分樂觀。而據陳戈分析,數字音樂當下不景氣雙方都有責任,首先是音樂工業沒有制定相應的游戲規則,付費模式只占全球5%的市場份額,95%都是屬于盜版下載,只不過國外是P2P,國內是搜索,所以說數字音樂行業的盜版問題是全球共同面臨的一個問題。為此,他呼吁應盡快采取強有力的保護措施,加強數字音樂管理,制止網絡侵權盜版行為,平衡各方權益,規范數字音樂發展。北京鳥人藝術推廣有限公司董事長周亞平也指出,就國內在線音樂網站的發展而言,為數不多的正版音樂下載網站的獲利情況并不樂觀,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在于盜版行為擠壓了正版音樂網站的盈利空間。目前由于執法手段、執法理念的限制,對網絡文化的監管還很薄弱,今后必須將執法工作的重心逐步轉移到網絡文化上來。
數字音樂發展過程中除了盜版這一勁敵之外,利益分配、政策法規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數字音樂產業的發展
產業鏈上各環節利潤分配不均衡,也是影響數字音樂產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周亞平指出,無線音樂的特點是無線音樂消費者必然是手機運營商的客戶,手機運營商能對終端用戶進行控制。所以在無線音樂領域,雖然運營商的收益很大,但90%與音樂人沒關系,音樂人能得到的收益很少。在無線音樂行業里,壟斷造成了運營商與音樂人的話語權嚴重不對等。
據中國唱片總公司總經理周建潮介紹,無線音樂的產業鏈構成是內容商—服務提供商—運營商—消費者,在線音樂則是內容商—互聯網服務商—消費者。無論是從業者數量還是收入狀況,整個行業均呈現金字塔結構。從實際收入來看,運營商活得最好,服務商也相對較好,最差的是內容商。當然,唱片公司比個體音樂人要好些,音樂人處在收入最底層,只能拿到微薄的一小部分。周建潮表示,在無線音樂領域,這一點更為明顯。2010年,電信運營商通過無線音樂獲得279億元,而服務提供商只獲得20.2億元的分成,前者是后者的13.8倍。作為創作源頭的音樂內容提供者,只能從20.2億元中再獲得自己的分成收入。由此可見,運營商在市場中占據了絕對主導,拿走了大部分利潤,其他產業各方的收入更多受運營商政策而非自身業務狀況的影響。
此外,在相關法規政策制訂方面,也還有很多有待完善之處。“雖然近些年音樂著作權保護得到了越來越高的重視,但大部分是傾斜于詞曲作者,而諸如錄音制作權、表演權、廣播權等鄰接權的保護卻很有限,這與國際上的做法是很不相稱的。只有保護好錄音投資人的利益,才會有更多的人愿意去投資。試想,創造出來的好作品再多,如果沒有人愿意去投資、包裝、制作,終究不能形成產業性的發展。”北京太合麥田音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宋柯表示,“此外,當下盜版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不外乎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維權成本過高,這主要體現在維權人通過多方努力,即使維權成功,其收益與維權過程中的花費相比實在相去甚遠。二是盜版成本過低,這主要表現在法律對于一些侵權盜版行為處罰過輕。因此,要想徹底肅清盜版現象,一方面要降低維權成本,另一方面要大幅度提升侵權盜版的成本。”
發展數字音樂除了具備良好的外部環境外,行業自身也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尋求新的盈利模式,增強自身創造力
數字音樂產業的發展是網絡運營商、音樂服務提供商、唱片公司、電信運營商等共同合作而產生的共贏局面,如果把音樂產業看成一個經濟鏈條的話,從創作到最后聽眾的消費要經歷制作、加工、批發、零售等各個環節,傳統經營模式的特點就是每個環節都可以盈利,但數字音樂造成的最大顛覆就是每個環節都可能存在無法盈利的狀況。所以,打造音樂版權、藝人經紀、音樂營銷、寬帶業務與無線業務在內的完整產業鏈條,開創全新數字音樂營銷模式成為數字音樂發展之關鍵。宋柯表示,數字音樂的興起,使我國的唱片公司不再把精力放在如何與盜版做斗爭上,而是輕裝上陣,中國的數字音樂市場處于矛盾的發展環境中,一方面市場需求巨大,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目前的經營方式類似圈地一樣,很多人認為圈的地越多,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不過慶幸的是人們已逐漸意識到未來影響數字音樂發展的,除了技術和版權問題,更重要的是在已有的基礎上如何具備傳統的營銷觀念和掌握傳統的營銷方法。
謝國民認為,付費音樂的出現正面效果遠遠大于負面效果,正版數字音樂支付的費用不會大到讓用戶覺得支付不起,以他們目前的了解,用戶對支付音樂費用抗拒性并不是很大。而且用戶需要更高品質的音樂,隨著3G的出現,人們獲取音樂變得很方便,隨時隨地都可以通過3G網絡下載歌曲,所以用戶是有可能愿意付費的。瞄準用戶對音樂本身的需求才是數字音樂發展的關鍵。而在陳戈看來,只要我們的服務夠好,產品貼近用戶需要,用戶付費應該不是問題。據其介紹,巨鯨音樂網除了推出音樂會員服務外,還推出了TOP100頻道,比如TOP100情歌、TOP100電影歌曲等,這些都是注重音樂服務的體現。同時,針對不同特征的用戶群體設置不同的服務,比如針對白領工作忙的特征,他們還推出音樂推薦師這樣的服務,可以直接把推薦歌曲用電子郵件發過去。周亞平說,數字音樂產業在產業鏈構成、產業鏈運營模式等方面與傳統音樂產業有所差異,產業鏈中加入了新的競爭元素——網絡服務商、電信運營商、終端設備制造商等,各個元素之間的博弈、融合推動了未來數字音樂的發展。但由于產業鏈的不完善,數字音樂產業并沒有在這場變革中受益。因此,整合產業鏈,摸索建立能兼顧各方面利益的有效的運營模式,已經成為推進數字音樂產業發展的當務之急。我們應該從市場、商業、傳播方式上探討數字音樂。
在北京瑞鳴東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葉云川看來,中國數字音樂遭遇當下這樣的窘境,除去外部環境影響外,與行業自身缺乏足夠的創造力也不無關聯。中國現在的原創音樂市場份額還不到20%,80%的音樂都是外來的。他認為,文化產業的商業價值不僅僅源于商業模式的成功,更重要的是創造力的成功。目前大多數音樂從業人員比較急功近利,往往忽視了創造力的重要性。“音樂行業就像是一棵小草,要活下來并沒有那么困難,有了創造精神,總能在石頭縫里擠出一條路。”
盜版DVD等音像制品的違法銷售,未經授權的網絡數字音樂的上傳、下載等非法傳播行為屢見不鮮、屢禁不止,成為制約數字音樂產業發展的瓶頸
近年來,隨著信息化技術的不斷普及,以互聯網為載體的數字音樂市場發展十分迅速,數字音樂以其獨特的優勢,正在構建音樂市場新的格局。但在此過程中同樣也暴露出一些比較嚴重的問題,而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盜版現象屢禁不止。“自在線音樂市場開始,盜版問題就伴隨而生,并嚴重影響著在線音樂市場的發展,成為整個數字音樂產業發展的最大瓶頸,這其中,互聯網的便捷性成為在線音樂盜版猖獗的最主要因素。”巨鯨音樂網董事長陳戈表示,“在互聯網領域,數字音樂版權的保護在國內提出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但基本上都是無疾而終,這里面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版權的保護沒有跟互聯網用戶的根本利益掛鉤。”
當前,我國互聯網用戶增長迅速,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管理局統計數字,截至去年3月底,中國網民數量達到4.77億。為何在如此高的用戶基數前提下,數字音樂依舊不能產生收入呢?在新浪音樂總經理謝國民看來,其根本原因就是版權的問題,而這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盜版內容太多,這源于技術發展和法律規定滯后;二是需求問題,盜版內容品質差,用戶不需要高品質的服務才不愿意付費。謝國民認為,音樂行業未來發展的方向在于數字音樂,中國互聯網數字音樂用戶占世界前列,只要解決了版權問題,數字音樂帶來的收入未來幾年就可能出現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增長,前景十分樂觀。而據陳戈分析,數字音樂當下不景氣雙方都有責任,首先是音樂工業沒有制定相應的游戲規則,付費模式只占全球5%的市場份額,95%都是屬于盜版下載,只不過國外是P2P,國內是搜索,所以說數字音樂行業的盜版問題是全球共同面臨的一個問題。為此,他呼吁應盡快采取強有力的保護措施,加強數字音樂管理,制止網絡侵權盜版行為,平衡各方權益,規范數字音樂發展。北京鳥人藝術推廣有限公司董事長周亞平也指出,就國內在線音樂網站的發展而言,為數不多的正版音樂下載網站的獲利情況并不樂觀,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在于盜版行為擠壓了正版音樂網站的盈利空間。目前由于執法手段、執法理念的限制,對網絡文化的監管還很薄弱,今后必須將執法工作的重心逐步轉移到網絡文化上來。
數字音樂發展過程中除了盜版這一勁敵之外,利益分配、政策法規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數字音樂產業的發展
產業鏈上各環節利潤分配不均衡,也是影響數字音樂產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周亞平指出,無線音樂的特點是無線音樂消費者必然是手機運營商的客戶,手機運營商能對終端用戶進行控制。所以在無線音樂領域,雖然運營商的收益很大,但90%與音樂人沒關系,音樂人能得到的收益很少。在無線音樂行業里,壟斷造成了運營商與音樂人的話語權嚴重不對等。
據中國唱片總公司總經理周建潮介紹,無線音樂的產業鏈構成是內容商—服務提供商—運營商—消費者,在線音樂則是內容商—互聯網服務商—消費者。無論是從業者數量還是收入狀況,整個行業均呈現金字塔結構。從實際收入來看,運營商活得最好,服務商也相對較好,最差的是內容商。當然,唱片公司比個體音樂人要好些,音樂人處在收入最底層,只能拿到微薄的一小部分。周建潮表示,在無線音樂領域,這一點更為明顯。2010年,電信運營商通過無線音樂獲得279億元,而服務提供商只獲得20.2億元的分成,前者是后者的13.8倍。作為創作源頭的音樂內容提供者,只能從20.2億元中再獲得自己的分成收入。由此可見,運營商在市場中占據了絕對主導,拿走了大部分利潤,其他產業各方的收入更多受運營商政策而非自身業務狀況的影響。
此外,在相關法規政策制訂方面,也還有很多有待完善之處。“雖然近些年音樂著作權保護得到了越來越高的重視,但大部分是傾斜于詞曲作者,而諸如錄音制作權、表演權、廣播權等鄰接權的保護卻很有限,這與國際上的做法是很不相稱的。只有保護好錄音投資人的利益,才會有更多的人愿意去投資。試想,創造出來的好作品再多,如果沒有人愿意去投資、包裝、制作,終究不能形成產業性的發展。”北京太合麥田音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宋柯表示,“此外,當下盜版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不外乎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維權成本過高,這主要體現在維權人通過多方努力,即使維權成功,其收益與維權過程中的花費相比實在相去甚遠。二是盜版成本過低,這主要表現在法律對于一些侵權盜版行為處罰過輕。因此,要想徹底肅清盜版現象,一方面要降低維權成本,另一方面要大幅度提升侵權盜版的成本。”
發展數字音樂除了具備良好的外部環境外,行業自身也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尋求新的盈利模式,增強自身創造力
數字音樂產業的發展是網絡運營商、音樂服務提供商、唱片公司、電信運營商等共同合作而產生的共贏局面,如果把音樂產業看成一個經濟鏈條的話,從創作到最后聽眾的消費要經歷制作、加工、批發、零售等各個環節,傳統經營模式的特點就是每個環節都可以盈利,但數字音樂造成的最大顛覆就是每個環節都可能存在無法盈利的狀況。所以,打造音樂版權、藝人經紀、音樂營銷、寬帶業務與無線業務在內的完整產業鏈條,開創全新數字音樂營銷模式成為數字音樂發展之關鍵。宋柯表示,數字音樂的興起,使我國的唱片公司不再把精力放在如何與盜版做斗爭上,而是輕裝上陣,中國的數字音樂市場處于矛盾的發展環境中,一方面市場需求巨大,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目前的經營方式類似圈地一樣,很多人認為圈的地越多,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不過慶幸的是人們已逐漸意識到未來影響數字音樂發展的,除了技術和版權問題,更重要的是在已有的基礎上如何具備傳統的營銷觀念和掌握傳統的營銷方法。
謝國民認為,付費音樂的出現正面效果遠遠大于負面效果,正版數字音樂支付的費用不會大到讓用戶覺得支付不起,以他們目前的了解,用戶對支付音樂費用抗拒性并不是很大。而且用戶需要更高品質的音樂,隨著3G的出現,人們獲取音樂變得很方便,隨時隨地都可以通過3G網絡下載歌曲,所以用戶是有可能愿意付費的。瞄準用戶對音樂本身的需求才是數字音樂發展的關鍵。而在陳戈看來,只要我們的服務夠好,產品貼近用戶需要,用戶付費應該不是問題。據其介紹,巨鯨音樂網除了推出音樂會員服務外,還推出了TOP100頻道,比如TOP100情歌、TOP100電影歌曲等,這些都是注重音樂服務的體現。同時,針對不同特征的用戶群體設置不同的服務,比如針對白領工作忙的特征,他們還推出音樂推薦師這樣的服務,可以直接把推薦歌曲用電子郵件發過去。周亞平說,數字音樂產業在產業鏈構成、產業鏈運營模式等方面與傳統音樂產業有所差異,產業鏈中加入了新的競爭元素——網絡服務商、電信運營商、終端設備制造商等,各個元素之間的博弈、融合推動了未來數字音樂的發展。但由于產業鏈的不完善,數字音樂產業并沒有在這場變革中受益。因此,整合產業鏈,摸索建立能兼顧各方面利益的有效的運營模式,已經成為推進數字音樂產業發展的當務之急。我們應該從市場、商業、傳播方式上探討數字音樂。
在北京瑞鳴東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葉云川看來,中國數字音樂遭遇當下這樣的窘境,除去外部環境影響外,與行業自身缺乏足夠的創造力也不無關聯。中國現在的原創音樂市場份額還不到20%,80%的音樂都是外來的。他認為,文化產業的商業價值不僅僅源于商業模式的成功,更重要的是創造力的成功。目前大多數音樂從業人員比較急功近利,往往忽視了創造力的重要性。“音樂行業就像是一棵小草,要活下來并沒有那么困難,有了創造精神,總能在石頭縫里擠出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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