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主義學習觀在音樂教學中的應用
二、建構主義學習觀在音樂教學中的應用
(一) 轉變教師觀念,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在教學過程中,要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激發學生的求知欲,提高學習的主動性,教師就必須轉變觀念,即要明確教師不再是教學的權威,不再是描述音樂知識的講演者、演奏樂器的示范者,而是幫助學生建構意義知識體系的組織者、指導者和促進者。教師應注意克服在音樂教學中存在的“重技輕藝”問題,要將唱歌、器樂欣賞、音樂形態與歷史的知識及其審美鑒賞能力等有效、合理地組織到音樂教育中,在教學開始時,應讓學生具體了解教學目標達到后,他們將學會什么,能達到什么指標,獲得什么能力,從而激起學生對學習的期望,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積極參與教學活動。
(二)培養學生的審美觀
蘇霍姆林斯基曾說過,對美的感知和理解是審美教育的核心,是審美修養的要點,沒有這種修養,人的感情對于一切美好和高尚的東西會無動于衷。在音樂教育中,要以培養音樂審美能力為核心,在教學活動中圍繞著培養學生認識音樂美、理解音樂美和創造音樂美的能力來進行。例如,為讓學生加深對一首音樂作品的理解,教師除了對作品的結構、產生的歷史背景、思想內容、音樂主題等方面作深入的探討,使學生感到作品的形式美和內在美外,還應通過唱(奏)作品等實踐活動,讓學生在參與過程中,感受作品的旋律美。在讓學生學習知識、啟迪智慧、激發創造力的同時,使之心靈變得純凈,情感得到升華,審美素質得到提高。
(三)改進學習評價方式
學習評價是根據教學目標對學生在學習結果方面進行價值判斷,評價的主要對象是學生。它是一個系統過程,通過搜集、分析和描述各種有關資料,并將實際表現與理想目標對比,以便對培養方案做出決策。傳統的評價方式是以分數來測試所有的學生,用考分來衡量學生的能力,這不利于學生個性的發展和潛能的發揮。應根據教學的不同過程用不同的方式進行評價。形成性評價是在某項教學活動過程中,為了能更好地達到教學目標的要求,取得更佳的效果而不斷進行的評價。它能及時了解階段教學的結果和學生的學習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因而可據此及時調整和改進教學工作。總結性評價又稱“事后評價”,一般是在教學活動告一段落后,為了解教學活動的最終效果而進行的評價。學期末進行的各科考試、考核都屬于這種評價,其目的是檢驗學生的學業是否最終達到了各科教學目標的要求。建構主義所說的考試、考核與以往不同在于它更注意學生個人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總結性評價重視的是結果,借以對被評價做出全面鑒定,區分等級并對整個教學活動的效果做出評定。教學過程中進行的評價主要是形成性評價,對于提高音樂教學質量來說,重視形成性評價比重視總結性評價更有實際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