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山東大學藝術類本科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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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藝術學院設有音樂學、美術學2個本科專業,藝術學、設計藝術學2個碩士點,2004年已開始招收藝術考古、民藝學、藝術史等方向的博士生。 一、 招 生 計 劃
二、 報 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具備報名資格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及中等藝術學校的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青年; 3、身體健康。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4、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名辦法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到我校所設定的考點辦理報名手續(山東省考生須到濟南市山東大學校內報名)。不受理函報。 1、考生辦理報名手續時必須交驗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報名者,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①身份證(或戶口本)、學生證、所在省(市)發的藝術類報考證(未發證省份的考生須持中學介紹信)。 ②山東省以外的考生,可提前從學校網站(www.bkzs.sdu.edu.cn)下載打印《山東大學2005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報名登記表》,并用A4紙打印,提前填寫;也可在報名現場領取、現場填寫。 ③考生須交納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照片2張。 ④報名費按各省教育考試部門規定的費用收取。音樂類考生初試合格者,辦理復試手續時需交納復試費。 2、考生《報名登記表》等表格、證件經我校招生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發給專業考試準考證。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學校發的專業考試準考證和所在省(市)發的藝術類報考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所報專業的專業考試。 3、考生在報名時可向我校提供考生本人發表的作品、獲獎證書(復印件)或代表考生某一方面藝術特長的音像制品等。 4、我校考點的專業考試分在不同的時間段內進行,每個考生只允許參加一次專業考試。 (四)報名日期、地點
三、考 試 安 排
四、 專業合格證發放、錄取、監督、復查 根據我校藝術類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按照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發放各專業合格證。取得我校專業合格證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文化考試。我校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從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藝術類專業測試成績的高低順序錄取。對于專業成績特別優秀,高考文化分數高于所在省規定的文化控制線,但未達到我校錄取線的考生,可由學院提出建議,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決定是否提請省級招生部門同意錄取。 山東大學藝術類招生考試在學校監察處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各環節嚴格按學校制定的程序工作,并將操作程序、選拔結果通過有關媒體向校內外公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從而保證此項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進行招生錄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同時提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舉報電話:(0531)8364787(山東大學招生辦公室);8364698(山東大學監察處)。 新生入校后,若經復查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其它說明 (一)專業考試結果將于2005年3月下旬在山東大學招生在線網站上公布。并以信函形式向專業考試合格者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二)考生接到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后,按要求將回執寄回我校招生辦。 (三)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持我校發放的專業考試合格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文化考試。 (四)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取得畢業資格后,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由學校推薦和指導畢業生自主就業。 (五)學費標準:山東大學藝術類各專業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6200元(供參考,如有變動,按2005年山東省物價局調整后的標準執行)。 (六)學生住宿實行公寓管理,宿費標準、公寓管理費及其它雜費詳見新生入學須知。 (七)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費、食宿費均由本人自理。 六、 專業介 紹 音樂學專業 培養具有系統音樂專業知識與較高藝術理論素養、具備相當音樂表演能力與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主要課程:和聲、作曲(含MIDI制作與電腦音樂制作)、藝術概論、中外音樂史、聲樂、鋼琴、器樂等。 學生畢業后,能從事教學、研究、表演、編輯、評論、藝術管理等工作。 美術學專業(含繪畫、藝術設計方向) 繪畫方向:培養具備較強的美術創作能力、系統的美術專業知識與較高的藝術理論素養的繪畫人才。 主要課程:素描、油畫、國畫、藝術設計、藝術概論、中外美術史、中外美術理論等。 學生畢業后,能從事繪畫創作、教學、研究、編輯、評論、藝術管理等工作。 藝術設計方向:培養能系統掌握廣告設計、包裝裝潢、各類裝飾藝術的設計技能和創作基本規律,了解中外平面設計、裝飾藝術的最新成就與設計理念;具有較高的文化素養和審美鑒賞能力的應用型設計人才。主要課程:素描、色彩、圖案、構成設計、展示設計、招貼廣告、標志設計、設計軟件應用、藝術設計理論等。 學生畢業后,能從事設計創作、教學、研究、編輯、評論、藝術管理等工作。 七、通訊地址及咨詢電話 山東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郵編:250100 電話:0531-8364787,8364737,傳真:0531-8564787 E-mail: zsoffice@sdu.edu.cn 網址:http://www.bkzs.sdu.edu.cn 山東大學藝術學院 地址:濟南市洪家樓5號 郵編:250100 電話:0531-8377026 E-mail: xfli@sdu.edu.cn 網址:http://www.art.sd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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