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工藝美術學院2012年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及規定,結合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貫徹公平、公正的人才選拔原則,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簡介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工藝美術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908。
第六條 學校成立時間:1973年。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
第九條 學校校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大學科技園1號路1255號(長清校區);山東省濟南市千佛山東路23號(千佛山校區)。
第十條 培養目標:以素質教育為基點,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適應現代社會需求的,具有“科學精神、人文素養、藝術創新、技術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設計藝術人才和美術專業人才。
第十一條 學科定位:以藝術學科為主體,文科、工科相關專業兩翼發展。
第十二條 辦學理念:科學精神、人文素養、藝術創新、技術能力。
第十三條 辦學特色:適應社會需求,強化實踐教學,培養創新型應用設計人才;重視民間藝術研究與教學,弘揚民族傳統文化,培養創新精神。
第十四條 辦學條件:現有千佛山校區和長清校區兩個校區。學校現設視覺傳達設計學院、建筑與景觀設計學院、工業設計學院、服裝學院、造型藝術學院、現代手工藝術學院、數字藝術與傳媒學院、人文藝術學院、應用設計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和公共課教學部11個教學單位;建有藝術設計綜合實驗中心、數字藝術實驗中心、特種工藝實驗中心,下設30多個實驗室,建有20多個校級校外實習基地;擁有功能齊全的現代化圖書館、覆蓋全校的計算機網絡;建有博物館、美術館。創辦有學報《設計藝術》、校報《山東工藝美院報》、學校網站及《設計•中國》專業網站等。
第十五條 辦學成就:學校堅持產學研相結合、教學科研與創作為經濟文化建設服務,取得顯著效益和影響。2010年學校承擔上海世博會山東館的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2011年1月在北京中國美術館舉辦“手藝農村——山東農村文化產業調研成果展”等重大項目,受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和關注。中國民藝研究所和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參與“中國民間文化遺產搶救工程”項目。近年來,學校還參與2008年第29屆“北京奧運會”官方海報的設計;承擔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會徽、吉祥物、官方海報、獎牌、圣火臺等的設計;“山東(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會徽、數字形象大使、孔子像(范本)的設計。承辦2009年“第七屆中國體育美展”。舉辦“2009全國藝術與設計類專業實踐教學研討會”、“手藝創造財富——2009’傳統手工藝保護與發展國際論壇”、“濟南2010年Icograda設計教育宣言10周年紀念研討會”、“2011’全國藝術學科建設論壇暨張道一先生從教六十年研討會”、“泰山學術論壇•設計藝術學專題”等系列學術活動。
學校實施開放辦學戰略,積極開展國內外教育合作與學術文化交流。與英國、美國、瑞典、芬蘭、法國、俄羅斯和澳大利亞等國的24所學校建立了校際關系,并簽訂了實質性合作協議,與瑞典皇家理工學院聯合成立 “藝術與科學研究中心”,與英國斯塔福郡大學聯合成立“設計管理研究中心”,與美國俄勒岡大學等三所大學合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研究中心”。學校于2005年加入國際設計藝術院校聯盟,2008年加入國際平面設計協會聯合會,進一步拓展了國際交流與合作平臺。同時,學校重視與國內高校和文化機構的交流與合作。2004年以來,與山東大學、山東經濟學院建立本科訪學關系。與濟南、淄博、萊蕪、菏澤、濰坊、濟寧、濱州、威海、德州等市政府開展全面合作。浪潮集團、魯商集團、山東電視臺、山東美術出版社、山東省話劇院、煙臺北極星集團公司和山東省硅酸鹽研究設計院等企事業單位既是學校的校外實習基地,又是項目合作單位。
第三章 招生機構
第十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學校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各項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第十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整個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政策
第十八條 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通過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招生簡章、校園網等多種渠道公布并按時報送到相關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考生填報志愿時,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正式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十九條 本科報考條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無色盲色弱;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規定的學習能夠自理者;且須取得我校2012年專業考試合格證(有關美術統考成績的使用辦法,錄取時按生源省份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專科報考條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無色盲色弱;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規定的學習能夠自理者;須取得生源所在省份美術類統考合格證。
第五章 錄取辦法
第二十一條 設計類、美術類、書法類專業及山東省外建筑學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后,按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語設定最低分數線,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史論類、理科類專業:取得我校校考專業合格證者,以文化課成績排序,且英語設定最低分數線,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表演(服裝表演)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要求投檔線后,按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錄取。
第二十四條 山東省外錄取說明:專業成績前五名考生,文化成績降低20分錄取;文化成績前五名考生,專業成績降低10分錄取。
第二十五條 專科錄取:考生取得山東省美術類專業合格證即可報考。錄取時,在投檔線內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二十六條 外語語種不限,但由于條件限制,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新生入校后必須接受英語教學。
第二十七條 男女比例:無男女比例限制(表演專業除外)。
第六章 入學事項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費:高等教育是非義務教育,新生均須交費上學。依照省政府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山東省物價局規定的學費標準。請根據家庭條件,量力報考。
第三十條 學生按規定交納住宿費、書費等。
第三十一條 我校實行獎學金制度,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對生活困難的學生實行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勤工助學制度等;助學貸款等政策可在我校網站上查詢,網址:http://www.sdada.edu.cn/xsc/。
第三十二條 退學學費:退學時學費及其它費用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和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專科就讀地點: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應用設計學院(濟南市千佛山東路23號);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應用設計學院分院(濟南市文化東路57號)。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四條 畢業: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發放國家學歷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授予學位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三十五條 我校沒有委托任何個人、機構或者單位在校外參與招生錄取工作。對于以我校名義進行招生的個人、機構或者單位,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山東工藝美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聯系方式:
電話:0531—89626210,82619300 傳真:0531—82619405,
地址:長清校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大學科技園1號路1255號,郵編:250300;
千佛山校區:山東省濟南市千佛山東路23號,郵編:250014;
網址:http://www.sdada.edu.cn,郵箱:zsb93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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