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招生考試機構,各相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為規范實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招生有關工作,提高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質量,進一步加強對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管理,確保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選拔程序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管理體制
2018年省內外各高等院校的相關藝術類專業在我省招收的音樂學、美術學及藝術設計、舞蹈類(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播音與主持、體育舞蹈專業的本、專科專業考試,將實行省統考,即“統一組織管理、統一命題、統一施考、統一評卷、統一發放考試成績通知單”。省統考專業的考試工作,實行“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省招考院組織與監督,承辦院校具體實施”的管理體制。藝術專業統考的整個過程由省招考院進行組織和管理,并組織相關紀檢人員成立紀檢小組對整個專業統考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考點設置
音樂學:云南藝術學院
美術學及藝術設計專業:云南藝術學院
舞蹈類(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云南藝術學院
播音與主持專業: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
體育舞蹈專業:昆明學院
主考院校對專業考試要加強管理,必須認真制定專業統考方案及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統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考前要對考務管理、監考、評卷、登分、后勤保障、安全保衛等考務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主考院校要選派政治思想品德好,作風正派,業務能力強,工作認真負責,當年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藝術類專業統考以及未參與開辦藝術類專業統考培訓班的同志擔任考點負責人、主考、監考、評卷教師和工作人員。
特別是主考單位要有工作踏實、業務較強、熟悉考務工作的校(院)領導及管理人員負責和組織考點的工作。專業考試要嚴格執行《考場規則》,認真查驗考生參加藝術專業考試《準考證》、《藝術類專業報考證》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照片與本人是否相符,嚴防替考。
三、專業考試報名和考試時間
凡報考藝術類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規定時間到各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點參加普通高考報名,領取《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
考生根據專業統考和非統考的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持《報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到報考院校設置的專業考點辦理專業考試有關報考手續。
(一)專業統考報名和考試時間
1、音樂學專業、美術學及藝術設計專業、舞蹈類(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播音與主持專業為“網絡報名、網上繳費”。
①音樂學、美術學及藝術設計專業、舞蹈類(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
網絡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7日
報名網址:http://ynart.evoartexam.cn/evoartexam/
考生打印準考證時間:2018年1月13-20日
考生確認考場時間:2018年1月21日
音樂學考試時間:2018年1月22日-25日
美術學及藝術設計類考試時間:2018年1月23日
舞蹈類考試時間:2018年1月24日-26日
②播音與主持
網絡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31日
報名網址:http://bybm.ynnu.edu.cn/
考生打印準考證時間:2018年1月14日到1月22日
播音與主持考試時間:2018年1月22日
2、體育舞蹈
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1月21日
體育舞蹈考試時間:2018年1月22日
(二)藝術類專業省內、省外非統考報考時間由招生主考院校報省招考院備案后確定,具體時間考生可向報考院校咨詢。考生須持普通高等院校專業考試《報考證》到報考院校設置的專業考點辦理報考手續。
四、專業考試科目和要求:
(一)省統考專業
美術學及藝術設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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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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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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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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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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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及藝術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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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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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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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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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實物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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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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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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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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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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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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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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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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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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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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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基礎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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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音記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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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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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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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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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基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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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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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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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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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及其它樂器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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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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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演奏類的考生除鋼琴外樂器自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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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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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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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選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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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作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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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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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素質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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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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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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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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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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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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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1、舞蹈綜合素質(以滿分150分計入總分)
(1)口試(舞蹈常識問答)(20分);
(2)舞蹈基本素質測試(身體條件、舞蹈基本功測試)(130分);
2、舞蹈自選片段(以滿分100分計入總分)
(舞蹈自選片段展示,限時1-2分鐘)
3、舞蹈動作模仿(以滿分50分計入總分)
(模仿舞蹈動作、舞姿、韻律和節奏)
考試要求:
1、服裝要求:
(1)“舞蹈素質與基本功測試”考生必須穿緊身衣褲、練功鞋應試。
(2)“自選片段”原則上要求考生身著練功衣褲表演即可。若因作品需要必須穿著舞蹈服裝的,以代表性服裝(裙子、披風、帽子等)為宜。凡因更換服裝延誤考試時間、影響考場秩序者,將視為棄權。
2、音樂要求:
考生自備“自選片段”音樂,必須單首單碟按正常格式刻錄成CD盤保存。進入考場前按指定地點交由考務人員保管,以備表演時播放。考試中如發生音質不清楚、無法正常播放等問題,一律由考生本人負責。
播音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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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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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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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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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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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體形象身高
和普通話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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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指定
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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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報新聞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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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件
即興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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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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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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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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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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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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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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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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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內容:
1、基本條件(50分)
要求發音器官無疾病,普通話標準;形體、形象、氣質較好;身高原則上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0米。
2、基礎素質
(1)朗讀指定文學作品(80分)
考查方式:現場抽題后朗讀指定文學作品。
時間要求:1分鐘以內
作品范圍:各類題材中外文學作品。
表達要求:語音準確、音色圓潤,語流順暢、語言感悟能力強,聲情并茂,體態自如,能準確傳達文章的意義和內涵。
(2)播報新聞稿件(80分)
考查方式:現場抽題后播報指定新聞稿件。
時間要求:1分鐘以內
作品范圍:指定新聞稿件
表達要求:普通話準確、無錯音,吐字清晰、音色優美,語言流暢,稿件理解準確。
(3)即興評述(90分)
考查方式:對抽到的新聞稿件進行評述。
時間要求:1分鐘
表達要求:思路清晰、邏輯嚴密、語流順暢、重點突出、言之有物。
命題范圍:關于親情、友情、道德、環保、社會現象、熱門話題、校園話題等。
體育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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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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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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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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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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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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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身體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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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蕾、基礎樂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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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舞蹈基本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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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舞蹈自編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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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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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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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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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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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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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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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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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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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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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形態:考核考生身高和身體形態。(40分)
2、綜合素質:考核考生芭蕾、基礎樂理和體育舞蹈基礎技術。
(1)芭蕾、基礎樂理考試包括:軟開度、平轉、跳躍和節奏感等四個內容。(50分)
(2)體育舞蹈基本技術考試:(80分)
a、拉丁舞系:倫巴舞、恰恰舞、牛仔舞、桑巴舞。
b、標準舞系:華爾茲舞、探戈舞、維也納華爾茲舞、快步舞。
c、校園體育舞蹈:校園維也納華爾茲、校園恰恰恰、校園牛仔舞。
考生可以在a、b、c中任選一個舞系的2支舞進行基本舞步組合考試(單人完成),時間1分鐘30秒以內,由考評組統一提供音樂。
3、專項技術
(1)體育舞蹈自編組合為主,可融入其它舞種。考生在1分30秒以內展示一個自編組合,可以單人或攜陪考舞伴進行考試。(100分)
(2)即興表演(30分)
時長2分鐘左右,音樂由主考院校提供,要求考生根據現場播放的音樂,以舞蹈即興表演的方式理解音樂風格,形成音樂編舞,并需運用拉丁舞、標準舞或其它舞蹈的動作素材作為編舞基礎的源材料。
考試要求:
1、芭蕾考試時考生必須穿緊身服,體育舞蹈自編組合可穿表演服,考試全過程考生不準佩戴任何有危險性的裝飾物。
2、體育舞蹈自編組合的考試,伴奏音樂考生可自備,也可由考評組提供。考生自備的CD音樂,CD盤中只有考試音樂,如發生音質不清,無法播放等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展示機會,不準重做。
(二)非統考專業
非統考專業由各相關招生院校組織考試,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計分標準、評分辦法由招考學校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報考非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請直接與報考院校聯系了解相關的招生資料,也可以在招生院校網上查詢相關信息。
五、專業考試說明
(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院校,專業考試由院校自行組織,并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文化和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同時院校應明確告知考生是否需參加我省組織的專業統考,如院校要求考生還須參加省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須按院校的要求執行。
(二)除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院校以外,其他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不含民辦高校、獨立院校本科),如與我省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建議高校直接使用我省的統考成績錄取。
(三)招生學校組織的校考專業與我省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考生必須參加省統考并達到相應批次專業合格線后,方可參加招生學校的校考。在錄取時考生必須在省統考和校考專業成績都達到相應批次專業合格線后,方可參加錄取。
(四)省統考以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校考,考生可不參加我省組織的統考,且不受省統考專業合格線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還須參加省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執行。
(五)省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高職(專科)專業必須使用我省的省統考成績錄取,學校不再組織校考。省統考未涉及的其他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組織校考,并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備案。
(六)除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跨省設點組織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省外本科院校如有特殊要求確需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的,須在2017年12月20日前將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實施方法等向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組織校考應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的協調和監督。
(七)校考院校要成立招生領導小組,要加強對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工作。學校招生管理部門負責統一研究制訂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報名條件、資格審核、考試評價及錄取的辦法,統一組織考試及選聘本校教師及校外專家參加相關評判工作,統一公示合格名單及錄取結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監督,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建立起分工明確、高效有序、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六、專業評分
統考專業評分工作要做到公正、準確,各專業考試均實行集體評分制。筆試科目須有3人以上獨立閱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視唱、演奏、表演、舞蹈、播音與主持等面試科目須組成不少于5人的專家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美術類(含藝術設計)按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評分參考》評定。考生成績經評定后一律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改動,如發現評卷人員作弊,一律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招生考試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評卷、評分嚴格按評分細則及標準執行。
七、劃線原則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藝術類本科文化分錄取控制線不應低于本省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藝術類高職(專科)文化分錄取控制分數線一般不應低于本省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云南省高考文化總分為772分,其中:語文150分、數學150分、外語150分、文(理)綜合300分、學業水平分:22分(11科每科2分)。
考試結束后由云南省招考院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分別確定文化和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報省招委會審定通過后向社會公布。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考試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的分數線須在錄取前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備案,并通過本校招生網站向社會公布。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必須達到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八、成績通知
(一)統考試結束后,主考院校在規定時間內將專業考試成績告知考生(考生在主考院校官方網站的規定時間內進行查詢及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各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非統考專業考試,要嚴格按照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文化考試人選,報省招考院備案后,印發《考試合格通知單》,加蓋簽發院校印章,并將專業考試成績告知考生。專業考試成績要在考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組織校考的高校,合格證書發放數量不能超過本校在云南省藝術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
(二)各校考招生院校確定的參加文化考試的考生名單及其專業考試成績(各門專業成績及總分)必須于2018年4月20日前報送云南省招考院(光盤數據DBF格式、A4紙質成績、錄取原則蓋公章郵寄,格式見附件3),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學府路61號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郵編:650223;聯系電話:0871-65123506、65125715(帶傳真)。
九、填報志愿
(一)藝術院校填報志愿采取網上填報,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達到相應批次省級專業合格線或校考專業合格的考生可填報相關藝術院校(專業)志愿。報考藝術類考生網上報名時,在“是否參加藝術專業考試”欄目選擇了“參加”的考生,可以同時填報藝術類志愿和相應批次文史、理工類志愿。
(二)考生填報志愿要以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編寫出版的《2018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為依據。填報征集志愿時,要以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官網(云南省招考頻道http://www.ynzs.cn)公布的該批次院校缺額計劃及專業代號為準。
十、錄取
錄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統一組織,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考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各招生院校要認真貫徹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一)藝術院校錄取工作按藝術類招生計劃的批次執行。藝術類各批次除藝術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外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藝術類投擋都是在相應文史、理工同一批次前優先進行投擋,一旦錄取,余下的任何科類的志愿將不再進行投檔
(二)云南省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提前批、自主招生批除外),平行志愿錄取原則規定為以下六種模式,即在文化(含照顧分)、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
1、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如果出現相同的投擋分數(即專業分相同),則按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文化總分(不含照顧分)、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2、按文化成績(含照顧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如果出現相同的投擋分數(即文化分相同),則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如專業分相同,則按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文化總分(不含照顧分)、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3、按照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4、按照文化成績(含照顧分)50%(折合成50分)加專業成績50%(折合成50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5、按照文化成績(含照顧分)70%(折合成70分)加專業成績30%(折合成30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6、按照文化成績(含照顧分)30%(折合成30分)加專業成績70%(折合成70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如果3、4、5、6投擋錄取出現相同的投擋分數(即排序分相同),則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如專業分相同,則按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文化總分(不含照顧分)、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院校可根據不同專業從以上六種錄取規則中選擇一種,原則上同一院校同一藝術類專業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錄取原則要簡單明了。
(三)對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錄取規則按招生院校在《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上公布的原則進行錄取。省內外招生院校在公布招生計劃時必須注明院校錄取原則。
(四)院校組織的校考專業與我省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在錄取時考生必須在省統考和校考專業成績都達到相應批次專業合格線后,方可參加錄取。
(五)對編制藝術類招生來源計劃的招生院校,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可按照相關工作規程向招生院校投檔,投檔比例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與有關招生院校確定,按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六)對個別專業成績特別優秀(統考專業成績總分前10名,主科前5名;非統考專業成績總分前3名)的考生,若文化成績略低于錄取分數線,由學校集體討論后提名,并報云南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批準,可破格錄取。
十一、加強領導和宣傳、嚴肅招生紀律
(一)招收藝術類專業的院校招生工作是整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招生工作環節多,各招生院校和各級招考機構要加強領導,廣泛宣傳,嚴格管理,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
(二)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執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因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疏于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紀依規進行嚴肅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各招生院校和各級招考機構要認真組織學習《網絡安全法》、《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開展招生考試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云招考傳〔2016〕55號)、《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開展學習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傳〔2017〕63號)、《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進一步強化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126號)等有關文件,嚴守法紀,嚴防考生信息泄露。
(四)實施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應對校考的各項工作負責,因未按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而引發的遺留問題,由有關高校負責解釋。對校考組織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漏
造成惡劣影響的招生學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啟動問責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五)各級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的各項制度和政策,堅持原則和標準,排除不正之風的干擾,確保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條件下競爭,決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舞弊和弄虛作假。
附件1:云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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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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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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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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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統考前期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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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試院各主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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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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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統考專業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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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藝術學院、云南師范大學、昆明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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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
至201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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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統考專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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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藝術學院、云南師范大學、昆明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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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2日
至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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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定省統考專業合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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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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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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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統考專業考試發放統考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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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藝術學院、云南師范大學、昆明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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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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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統考專業考試成績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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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考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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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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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考試任務的高校將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庫、表交省招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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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考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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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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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告報考省外藝術院校考生文化成績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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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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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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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云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統考時間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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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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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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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統考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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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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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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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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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藝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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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
至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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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2日
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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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及藝術設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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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藝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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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
至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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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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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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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藝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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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
至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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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4日
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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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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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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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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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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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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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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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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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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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藝術類成績報送DBF數據庫格式和要求
文件名:院校代碼+_年份.DBF,如:云南藝術學院為“10690_2018.D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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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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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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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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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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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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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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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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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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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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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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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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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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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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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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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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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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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項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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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01開始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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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JX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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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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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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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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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名稱,非專業名稱。多個專業可能認可同一個考試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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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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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數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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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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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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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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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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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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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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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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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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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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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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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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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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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1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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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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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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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1名稱
|
|
|
KM1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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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數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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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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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1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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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2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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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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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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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2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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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M2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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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數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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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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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2成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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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3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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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字符型
|
自定
|
科目3名稱
|
院校可根據實際考試科目增減字段
|
|
KM3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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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數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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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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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3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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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