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藝術類專業志愿填報與錄取辦法
志愿設置
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校考”學校單設3個學校志愿,第二志愿的投檔按學校提供的合格名單投檔),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學校(不含藝術類“校考”學校)實行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每批設6個平行的學校志愿,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專科提前批實行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每批設6個平行的學校志愿,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志愿填報時間
藝術類本科學校:7月7日8:00至8日17:30。
專科提前批和高職專科批:8月10日8:00至12日17:30。
藝術類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或專科提前批中,如果填報了藝術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則不能再填報文史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如填報了在文史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則不能再填報在藝術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藝術類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批或專科提前批未被錄取,則可以填報在其它批次文史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
投檔比例
(1)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根據考生的志愿順序、投檔成績和學校的招生計劃數,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1.2的比例給學校投檔。如果學校在投檔前提出縮小投檔比例(在1:1至1:1.2比例范圍內)申請的,按學校申請的比例投檔。
(2)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省外本科學校一般按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1.05的比例投檔,學校申請按1:1比例投檔的,按學校的申請比例投檔;本省本科學校和省內、外高職專科學校一般按招生計劃數的1:1比例投檔。征集志愿按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的1:1的比例投檔。
投檔成績
藝術類非“校考”考生的投檔成績為:在本人的文化課成績達到規定分數(本科分數線為本科第二批文史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5%,專科分數線為高職專科批文史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的前提下,分別以考生的美術、書法、聲樂、器樂、舞蹈、播音與主持等專業考試成績作為投檔成績。
藝術類平行志愿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1)對投檔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的考生,按藝術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2)根據排序,首先逐一對每個考生填報的在藝術類招生的學校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當考生的藝術專業考試成績符合其中一所學校的投檔條件時,即向這所學校投檔。投檔后排列在投檔學校后面的其它志愿不再繼續進行檢索和投檔。
(3)按藝術類未被投出檔案的考生,與文史類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對考生填報在文史類招生的學校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和投檔。
(4)每批進行一輪的平行志愿投檔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通過征集志愿補充投檔,投檔辦法與以上相同。
對于征集志愿投檔錄取后尚未完成計劃且還有生源的本科學校,省考試局將在投檔成績達到當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當次征集志愿有填報缺檔學校志愿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如仍無法完成招生計劃,省考試局將與學校協商,通過調整科類計劃和適當降分的辦法給生源不足的學校,補充投報有缺檔學校志愿的考生檔案。
藝術類非“校考”考生如果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投檔成績重新進行排序;如投檔成績仍相同時,則按文史類的排序規則重新進行排序。
藝術“校考”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對于不作分省計劃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本科專業和經教育部批準參照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本科藝術專業招生的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和中央民族大學等學校以及招收藝術類本科專業的其它“校考”學校,我省不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按梯度志愿投檔程序給學校投檔,由學校根據高考成績、校考成績及公布的招生章程擇優錄取。
藝術類“校考”第二志愿的投檔,按學校提供的合格名單投檔。
錄取時間安排
藝術類本科校考學校錄取時間為7月10日,采用我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學校錄取時間為7月11日至12日。招收藝術類專業的高職專科學校錄取時間為8月14日至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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