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藏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通知 (一)
關于做好2015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的通知
藏教考試【2014】49號
各地(市)招生辦、各相關招生院校:
為進一步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規范藝術類專業加試環節和流程,確保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今年我區藝術類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三個類別專業加試實行全區統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下:
一、報名
(一)凡符合《2015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報考條件,有一定藝術類專業基礎并準備報考2015年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務必于2014年12月21至24日到指定地點(即報名點)辦理2015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報名手續。社會考生到戶籍所在地(市)招生辦辦理,在校生在就讀學校辦理。屆時,須交驗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卡)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留存招生辦備查),領取網上報名用戶名和密碼、戶籍審查登記表和各類照顧加分登記表。憑領取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http://219.151.33.12或http://www.xzzsks.com.cn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注意事項見附件4)。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還需到報名點確認報名信息,領取《2015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報名點蓋章有效)。
本次藝術類專業加試共設置拉薩、昌都兩個考區,請考生自主選擇考試地點。參加了本次藝術類專業招生提前報名的考生不用再參加2015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普通類報名,重復報名無效。
(二)考試時間
1. 拉薩考區
參加區內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拉薩考區考生務必于2014年12月29日至30日在西藏大學藝術學院,憑身份證原件和登記表領取準考證。藝術類專業加試將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4日在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舉行。
2. 昌都考區
參加區內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昌都考區考生務必于2014年12月30日在昌都地區招生辦,憑身份證原件和登記表領取準考證。藝術類專業加試將于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9日在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第一高級中學舉行。
(三)參加區外本科層次藝術類專業考生,憑登記表參加招生院校的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加試時間以招生院校招生簡章為準。
二、志愿填報和錄取
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分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分省招生計劃院校(考生可向招生院校咨詢具體計劃情況)。參加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組織提前錄取。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只能填報分省計劃即我區公布的藝術類招生計劃。參加分省計劃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由我區組織錄取,錄取原則是“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本、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參加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也可以填報分省計劃。
三、在藏進行藝術類專業加試院校的管理
(一)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必須于2014年12月25日前,向自治區招生辦提交申請(申請表格見附件3),接受區招生辦的指導和監督,必須嚴格按照自治區有關收費標準收取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費用。
(二)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務必與西藏大學商定有關加試場地、考務安排等具體事宜。
(三)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必須向社會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簡章必須包括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及計劃、錄取原則、學費標準等詳細說明。
四、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安排
(一)美術與設計學類
1. 加試地點
拉薩考區: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
昌都考區:昌都地區第一高級中學。
2. 加試科目:素描、速寫、色彩三科,各科滿分為100分。素描為靜物素描。
3. 加試時間
拉薩考區(2014年12月31日)
素描:9:30---12:30
速寫:13:00---13:30
色彩:15:00---18:00
昌都考區(2015年1月6日)
素描:9:30---12:30
速寫:13:00---13:30
色彩:15:00---18:00
4. 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14]890號文件規定,需繳納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加試費100元/人。
5. 參加考試時,考生應自備2B、3B繪畫鉛筆(各一支)、橡皮、美工刀、調色盒、水粉筆(5支,應大小不同)、水粉顏料(12色或24色,白色顏料可多備一支)、圖釘或不干膠和小塑料盆等考試用具。
(二)音樂學類
1. 加試地點
拉薩考區: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
昌都考區:昌都地區第一高級中學。
2. 加試科目:音樂學類分為4個方向科目,分別為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所有音樂學類專業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初試總分200分,120分以上進入復試),復試成績為最后成績,總分300分。
1). 初試科目
① 音樂學:形象身高測試(合格、不合格,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3以上)、樂感測試(100分)、聲樂演唱(100分)。
② 音樂表演(聲樂):形象身高測試(合格、不合格,女生身高1.62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樂感測試(100分)、聲樂作品演唱(100分)。
③ 音樂表演(器樂):形象手指測試(合格、不合格)、樂感測試(100分)、器樂作品演奏(100分)。
④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基本樂理(筆試,50分)、視唱練耳(50分)、音樂創作(100分)。
2). 復試科目
① 音樂學:基本樂理(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聲樂演唱(50分)、舞蹈表演(50分)。
② 音樂表演(聲樂):基本樂理(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聲樂演唱(100分)。
③ 音樂表演(器樂):基本樂理(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器樂演奏(100分)。
④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基本樂理和基礎和聲(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音樂創作(100分)。
3. 加試時間
1)初試
拉薩考區:2015年1月1日至2日
昌都考區:2015年1月7日
2)復試
拉薩考區:2015年1月3日至4日
昌都考區:2015年1月8日至9日
4. 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14]890號文件規定,需繳納音樂學類專業初試加試費100元/人,復試加試費60元/人。
5. 參加考試時,考生應按考試科目自備音樂(光盤)、樂器(除鋼琴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注:【音樂學類招生考試大綱見附件1】
(三)舞蹈學類
1. 加試地點
拉薩考區: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
昌都考區:昌都地區第一高級中學。
2. 加試科目:舞蹈學類科目為舞蹈表演,要求考生身高男生1.72米以上,女生1.62米以上。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初試總分300分,210分以上進入復試),復試成績為最后成績,總分300分。
1)初試科目
面試(身高測量、目測外形60分、語言表達30分)
基本條件測試(柔韌測試75分、彈跳測試60分、旋轉測試75分)
2). 復試科目
藝術素質(歌曲演唱30分、舞蹈動作模仿30分、即興表演60分)
專業能力(技巧組合展示90分、藝術表現力90分<舞蹈表演,3分鐘內,自備光盤伴奏樂>)
3. 加試時間
1)初試
拉薩考區:2015年1月1日至2日
昌都考區:2015年1月7日
2)復試
拉薩考區:2015年1月3日至4日
昌都考區:2015年1月8日至9日
4. 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14]890號文件規定,需繳納舞蹈學類初試加試費100元/人,復試加試費60元/人。
5.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身著單薄舞蹈練功衣褲和舞蹈練功鞋,復試階段可穿現代舞鞋。
注:【舞蹈學類招生考試大綱見附件2】
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加試統一考試成績于2015年1月25日左右發布,考生持專業加試準考證到報名點領取專業加試成績單。
六、違規違紀處理
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加試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否則,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將所有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七、保障措施
各地區(市)招生辦務必盡快將該通知轉發本地區(市)所轄學校,并督促做好宣傳工作。
自治區招生辦地址:拉薩市藏大東路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郵政編碼:850000,電話(兼傳真):0891-6322440, 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學招生辦電話:0891-6331646,Email:zsb@utibet.edu.cn。昌都地區招生辦電話:0895-4822318,Email:lianzhan_1314@163.com。
附件1:2015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音樂學類)專業招生考試大綱
一、初試科目、分值與內容:
(一)音樂學專業(200分)
1. 形象及身高測試(合格、不合格)
(1)五官端正、手指條件好;
(2)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3米以上。
(3)具有良好的樂感
2.樂感測試(100分)
音高模唱、節奏模打
3.聲樂演唱(100分)
(二)音樂表演(聲樂)專業(200分)
1. 形象、身高測試(合格、不合格)
(1)五官端正,形象氣質佳;手指條件好;
(2)具備歌唱的聲音條件;
(3)具有良好的樂感;
(4)女生身高1.62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2. 樂感測試(100分)
音高模唱、節奏模打
3. 演唱一首聲樂作品(100分)
考試目的:通過考生的歌曲演唱,測定考生嗓音條件、音準、節奏及音樂表現能力等。
考試要求:清唱一首自選歌曲
評分標準:根據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準節奏(20%)、語言風格(20%)、臺風表現(20%)給予綜合評分。
(三)音樂表演(器樂)專業(200分)
1. 五官端正;手指條件(合格、不合格)
2. 樂感測試(100分)
音高模唱、節奏模打
3. 演奏一首器樂作品(100分)
考試目的:測試考生的樂器演奏水平和音樂表現能力等。
考試要求:演奏一首自選樂曲(要求除鋼琴外自帶樂器)
評分標準:通過對樂曲的完整性(40%)、技術把握的準確性(40%)、音樂風格的把握(20%)給予綜合評分。
(四)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200分)
1. 《基本樂理》(筆試,50分)
2. 《視唱練耳》(50分)
考試目的:通過對考生的音樂基礎知識、視唱能力和音樂記憶方面進行測試,鑒定考生是否具備學習該專業的基本條件。
3. 《音樂創作》(100分)
二、復試科目、分值與內容:
(一)音樂學專業(300分)
1.基本樂理(筆試,100分)
考試目的:通過考試,檢測考生對音樂中各種要素的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參考書目《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2.視唱練耳(100分)
考試目的:通過音樂聽覺能力、視唱能力和音樂記憶的測試來檢驗考生的音樂素質,鑒定考生是否具備學習音樂的必備聽覺條件。單音、雙音、旋律模唱。
3.聲樂演唱(50分)
考試要求:清唱一首歌曲。
4.舞蹈表演(50分)
考試要求:自由選擇跳一曲舞,不限類別。有器樂演奏特長的考生在此科目中額外加分。
(二)音樂表演聲樂專業(300分)
1.基本樂理(筆試,50分)
2.視唱練耳(面試,50分)
單音、雙音、旋律模唱
3.聲樂演唱(要求清唱兩首歌曲)(200分)
(三)音樂表演器樂專業(300分)
1.基本樂理(筆試,50分)
2.視唱練耳(面試,50分)
單音、雙音、旋律模唱
3.器樂演奏(兩首曲目)(200分)
(四)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300分):
1. 《基本樂理》、《基礎和聲》(筆試,100分)
2. 視唱練耳(面試,100分)
單音、雙音、旋律模唱
3. 《音樂創作》(筆試,100分)
附件2:2015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舞蹈學類)專業招生考試大綱
一、舞蹈表演初試科目、分值與內容:
(一)面試(90分)
1. 身高測量(合格、不合格)
要求男生1.72米以上,女生1.62米以上,身高未達到要求的直接淘汰。
2. 目測外形(60分)
對身體基礎條件,外觀氣質形象評分。
3. 語言表達(30分)
考生作自我介紹,時間要求三分鐘內,考核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
(二)基本條件測試(210分)
1. 柔韌測試(75分)
2. 彈跳測試(60分)
3. 旋轉測試(75分)
二、舞蹈表演復試科目、分值與內容
(一)藝術素養(120分)
1. 歌曲演唱(曲目自定,30分)
2. 舞蹈動作模仿(30分)
3. 即興表演(抽取音樂現場即興表演,60分)
(二)專業能力(180分)
1. 技巧組合展示(可自備音樂,90分)
2. 藝術表現力(自備3分鐘以內舞蹈片段或組合,風格不限,自備伴奏帶,要求CD格式,90分)
附件3: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招生區外院校在藏專業加試申請表
附件4:2015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填報注意事項
1、使用該用戶名和密碼,由報名地址登陸網上報名系統(登陸http://219.151.33.12或www.xzzsks.com.cn網站),使用“系統設置->修改個人信息”功能修改個人密碼。
2、考生利用“網上報名->編輯報名信息”功能填報報名信息
3、通過報考專項申請,在網上辦理照顧加分、特殊專業加試政審申請。
4、填寫完畢,確認信息無誤,點擊上報信息完成網報。報名結束,考生將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和提出各種申請。
5、在編輯信息時,除了考生評語不得多于100個漢字外,其他各類型的編輯信息都不可以超過32個漢字,除數字使用半角字符外,其他字符務必為全角字符,否則無法正常編輯、保存。
6、如需考藏語文、漢語文科目,試卷項目選擇“民族試卷”。
7、信息表中的聯系電話必須為11或12位數字;生日、簡歷一簡歷二中的起始結束日期,父母親進藏、離藏日期必須為8位數字,其中年4位,月2位,日2位;郵政編碼為6位數字;證件如為身份證(包括戶主身份證號、父親身證件號碼等),必須為15或18位,只有18位時最后一位可以為X,其他情況必須為數字,軍官證、士兵證只保留其中數字。
8、表中所涉及各類姓名(如證明人、戶主姓名等)、職務必須為小于等于4位的漢字,不可含空格、字母、數字、標點或控制符。
9、表中所涉及描述(如特長、獎懲、工作或學習單位)不能全部為數字、字母。
10、考生父母目前仍在藏者,父母離藏日期填寫“20150315”。
西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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