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藝術類專業校考政策出臺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201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在我省設點組織專業校考的通知
有關藝術類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凡符合規定需在我省設點組織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請填寫《2015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設點登記表》(見附件),并于2014年12月20日前傳真至相關考點院校,我院將根據教育部藝術類招生文件精神和我省規定,經審核同意后具體安排設點事項。
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仍按美術、音樂、舞蹈、影視表演、時裝表演、播音主持、編導和攝制八大類實施專業省統考,凡報考美術類專業校考(專業考試科目包含素描、色彩、速寫三門中兩門及以上科目的專業)的考生,均須先參加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學校在接納考生專業校考時,須審核確定考生具有《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2015年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合格證》(將于2015年1月中旬核發)后,方可辦理專業校考報考手續;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校考的,僅憑《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即可報考。
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須通知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按我省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填報志愿。
附件:2015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設點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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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名稱(全稱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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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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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考試科目 |
擬安排考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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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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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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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擬在浙江安排藝術專業招生計劃數 |
美術類 |
音樂類 |
其他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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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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