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國美術學院本科各專業綜合分最低錄取分數線
2014年中國美術學院本科招生各專業綜合分最低錄取分數線如下: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綜合分 |
01 |
中國畫1 |
69.0277 |
02 |
中國畫2 |
72.1262 |
03 |
書法與篆刻 |
71.0062 |
04 |
美術與設計理論類 |
535 |
05 |
造型藝術類 |
70.0246 |
06 |
設計藝術類 |
70.9344 |
07 |
圖像與媒體藝術類 |
71.2923 |
08 |
建筑學類(5年制) |
74.0436 |
09 |
建筑學類(4年制) |
71.2646 |
10 |
錄音藝術 |
63.5969 |
11 |
工業造型設計 |
66.3692 |
12 |
染織與服裝設計 |
66.6728 |
13 |
城市景觀造型藝術 |
65.9169 |
14 |
平面設計 |
68.2369 |
15 |
數字出版與展示設計 |
69.7908 |
16 |
建筑與環境藝術設計 |
67.9241 |
17 |
多媒體與網頁設計 |
68.1138 |
*注:美術學(美術與設計理論類)專業按文化課成績錄取,公布的綜合分最低錄取分數線系文化課分數線(滿分按750分計)。
錄取原則:
(1)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公平、公正地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擇優錄取。
(2)首先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填報第一志愿者,按第一志愿錄取后,如有計劃數未完成的再從第二志愿中擇優錄取。經第一、第二志愿錄取后仍有剩余計劃數的,從第三志愿中錄取。如遇該專業的第一、二、三志愿錄取完畢,招生計劃仍未完成的,經院招生委員會研究進行調劑錄取。
(3)按國家教育部規定,考生所報我院專業若屬所在省統考范圍內的專業,則須參加省統考,統考合格后方能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
(4)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以下對文化課分數要求:以總分滿分750分,單科滿分150分計)
①我院是教育部批準的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院校之一,報考我院的全國考生均按我院劃定的文化課最低控制線進行錄取(對于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則按文科線執行)。我院將參考浙江省的藝術類本科分數線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
②單科要求:美術學(美術與設計理論類)專業:語文單科分數線為100分、英語單科分數線為90分;中國畫(中國畫1、中國畫2)、書法學(書法與篆刻)專業:語文單科分數線為85分,英語單科分數線為70分;其他專業(類):語文單科分數線為85分、英語單科分數線為75分。
③專業考試成績總分排名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在各專業計劃數20%以內(含20%,小數點四舍五入取整數)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并且單科成績滿足上述第(4)項的第②點最低分數線要求,即予錄取;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在各專業計劃數5%以內(含5%,小數點四舍五入取整數)的考生,并且單科成績滿足上述第(4)項的第②點最低分數線要求,專業合格即予錄取。錄取時,當文化總分排名并列時,分別以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對其他考生,按綜合分排名,擇優錄取,各專業綜合分計算辦法具體為:
a、[專業代號08]建筑學類(5年制)專業:考生專業總分÷專業滿分×50 +考生文化總分÷文化滿分×50
b、其他各專業(類):考生專業總分÷專業滿分×60 +考生文化總分÷文化滿分×40
④美術學(美術與設計理論類)專業: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理論類專業文化分數線,并且單科成績滿足上述第(4)項的第②點最低分數線要求,按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擇優錄取。
⑤專業考試成績在各專業(類)名列前茅者(即:招生總計劃數少于等于15人的,專業考試成績排名第一者;招生計劃數超過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專業考試成績排名遞增一個名額,以此類推。),文化課單科語文或英語的其中一門分數線可降低10分,文化總分線可降低10分
⑥錄取時,當綜合分排名并列時,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⑦對于福建省、廣東省等省份實行一檔多投,造成部分擬錄取考生流失,我院將從相同專業高分到低分進行替補,如出現部分省份已經錄取結束,這部分名額將從浙江省考生錄取。
⑧新生入學三個月內由我院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如發現不符合本章程規定條件及違反教育部招生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⑨本院實行學年獎學金和助學貸款相結合的辦法。特困家庭學生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申請助學貸款(最高額為6000元/年)。
⑩我院專業教學為基礎和專業“兩段式”教學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