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學院2012年美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線
省 份 藝術投檔線
浙江二批 527(藝文),515(藝理)
浙江三批 291(藝文),280(藝理)
河 南 634(藝文)
江 蘇 476
安 徽 710
錄取規則
(一)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學生進校后只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
(二)對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三)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錄取具體方式
1、根據招生計劃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依次擇優錄取?荚嚲C合分由藝術類專業和文化課兩部分組成,考生均須參加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專業成績承認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綜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1)浙江省本科:綜合分=專業課成績(浙江省聯考成績)×7.5×50%+文化課成績×50%
浙江省?疲壕C合分=專業課成績(浙江省聯考成績)×4.5×50%+文化課成績×50%
(2)省外本科:綜合分=專業課成績×100%(所在省聯考成績)+文化課成績×100%
(折算方法以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2、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學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報考嘉興學院的考生,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志愿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在第一學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學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學校志愿的考生只能錄取到本校前一志愿錄取后未滿額的專業。
3、本年度招生的專業不作加試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與其他考生一視同仁。對于文藝、體育有特長的考生,進檔后將優先錄取。在考生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高者及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五) 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