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工商大學美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線
2012年北京工商大學美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
省 份 藝術類綜合
北 京 544.333
天 津 567
河 北 582
山 西 563
內蒙古 486.5
遼 寧 581.333
吉 林 449.5
黑龍江 502.333
江 蘇 401.333
浙 江 628.917
安 徽 537
福 建 611
江 西 601.583
山 東 585.25
河 南 592.333
湖 北 620.333
湖 南 651
廣 東 604.917
廣 西 585.67
重 慶 580.5
云 南 656.8
北京工商大學2012年美術類專業可使用省統考成績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考慮到部分省份的地域分布、美術類生源情況、交通狀況等多方面因素以及我校校考考點的設置情況,我校將認可部分省份的省統考成績,同時對使用省統考成績的考生的文化課單科要求有所提高(詳見“八、高考錄取”)。具體說明如下:
1.使用范圍:2012年我校認可省統考成績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云南、貴州、四川、重慶、廣西、西藏、陜西、寧夏、新疆、青海和甘肅。以上省份沒有省統考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校考。
2.分數要求:在我校認可省統考成績的省份中,要求考生通過所在省的省統考合格線,并且其省統考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平均分須在80分以上(含80分),單科須在75分以上(含75分)。
3.計分方式:對于符合上條中我校對省統考成績要求的考生,我校將直接認定為該考生已通過我校校考,并將省統考成績折合成校考成績(簡稱“折合校考成績”,下同)直接發放校考合格證。我校校考兩科滿分200分,若省統考三科滿分300分,折合校考成績為:省統考成績乘以2/3。高考錄取時,按“折合校考成績”的進行計算。
北京工商大學2012年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類省考生要求校考合格且省聯考合格,數學、外語單科成績50分以上,使用折合校考成績的考生要求數學、外語單科成績60分以上,不分文理統一按“實際高考文化分數+校考專業成績(含折合校考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排名全國前10名優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