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2021年設計學類專業錄取分數線
北京化工大學2021年設計學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7月1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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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志愿設置 |
投檔原則 |
錄取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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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平行志愿 |
綜合成績 |
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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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傳統志愿 |
綜合成績 |
4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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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 |
傳統志愿 |
綜合成績 |
5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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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
平行志愿 |
綜合成績 |
歷史類: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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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類:533 |
|||
|
江西 |
傳統志愿 |
綜合成績 |
533.02 |
|
河南 |
傳統志愿 |
綜合成績 |
554 |
|
河北 |
平行志愿 |
綜合成績 |
5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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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平行志愿 |
綜合成績 |
物理類:320.8 |
|
歷史類:32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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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 |
平行志愿 |
綜合成績 |
理工:553.5 |
|
文史:5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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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
平行志愿 |
綜合成績 |
歷史類:5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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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類:497.3 |
注:招生專業為設計學類(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具體招生計劃(文/理)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發布計劃為準。
錄取原則
1.考生須參加高考所在省份美術類專業統考,我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統考成績須達到本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文化課成績不低于本省相應批次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線。
2.外語語種建議英語,且外語成績要求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外語高考總分的40%(含)以上,其余單科成績不做要求。
3.實行傳統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序進行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750×60%+(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750×40%,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也相同的考生,依次優先錄取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高的考生。
4.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具體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學校負責審核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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